当前日期时间
当前时间: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
文章正文
全国非公经济人士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王沪宁出席并讲话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5-07-30 01:24:13    文字:【】【】【

本网页文章来源于新华网链接  网页图文调整责任编辑:青山(系本网总编王晓青笔名)

注:本网页内容归属于网站首页“风云变化”专栏 内容于2025/07/30 01:46编辑刷新



原文标题

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
在京召开
王沪宁出席并讲话

2025/07/29 17:35:19 来源:新华网


7月29日,第六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第六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大会29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出席并讲话。他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等大政方针,充分发挥评优表彰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团结奋斗、建功立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王沪宁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殷切关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长,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出和完善一系列政策措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感恩奋进、实干奋斗,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重要贡献。新征程上,希望大家勇担时代重任,增强发展信心,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再立新功。要在胸怀报国志上强担当、作示范,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始终同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自觉把个人奋斗、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结合起来。要在一心谋发展上强担当、作示范,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在守法善经营上强担当、作示范,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要在先富促共富上强担当、作示范,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   

  王沪宁表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要健全促进“两个健康”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各级工商联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建好“民营经济人士之家”。   

  李干杰主持表彰大会,郝明金、谌贻琴、高云龙出席表彰大会。   

  100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负责同志宣读表彰决定。优秀建设者代表在表彰大会上发言,并宣读倡议书。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工商联负责同志等参加表彰大会。


责任编辑 周楚娜



脚注信息
中国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环科中路17号16幢(1至3层 自有产权)2层  电话:56370178  邮编:101102  邮箱:2298815958@qq.com
Copyright(C)2010-2050  中华爱国英才联合会(香港)、 中国华光普泰集团(香港)、中国华西葡集团(香港)共同享有版权